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措施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23〕1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拟落实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咨询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联系电话:0718-3229388联系人:唐燕附件:建始县2023年度一次性稳岗留工公示对象名单建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3年9月15日建始县2023年一次性稳岗留工公示对象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