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4号)《关于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原农发〔2023〕13号)文件,固原市原州区马成忠养殖场、固原市原州区海东家庭农场、固原市原州区亮燕家庭农场、固原市原州区婕鸿家庭农场、固原市原州区明忠福养牛场5家实施主体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完成了建设内容(具体详见附表),现对每个实施主体拟兑付资金10万元,共计50万元,资金来源为原州区2023年肉牛产业建设项目(家庭牧场)资金,现予以县级公示:公示时间共10天(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4日),异议电话:0954——2029518,原州区2023年肉牛产业建设项目(家庭牧场)补助资金拟兑付公示表.xlsx公示单位:固原市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