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申报时间、流程2021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对照《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自查自评,自评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的,对照《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自查自评,自评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的,凡往年度评估认定为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生产经营正常且对照《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的评价内容,综合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予以确认,需复查确认的企业无需提交自评材料,请等待复核抽查通知,审核复查台账资料,填写评价表、复查确认登记表,三、申报所需的材料为方便广大企业,简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