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9号)等有关要求,现状设施菜田符合老旧低效设施菜田集中连片改造条件、经改造后纳入绿叶菜生产核心基地管理的项目,二、申报须知(一)老旧设施菜田改造提升项目应经过资产评估评审,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老旧设施菜田改造后严格实施土壤耕作方式,新建高质高效设施蔬菜项目原则上选址在现代设施农业规划区(园)以及农业高质量发展先行片区,绿叶菜类高标准设施菜田项目建成后应达到绿叶菜生产核心基地生产的基本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委委托财政性资产管理企业或生产性服务组织(企业)等统一申报和建设,原有设施菜田“非菜化”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不得作为申报主体申请老旧设施菜田改造项目,区农业农村委和市有关单位在预审和推荐项目的同时,申报主体应签订设施菜田项目生产经营承诺书,(三)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受理各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集团、上实集团、农投集团、地产集团、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等所属企业等组织申报的项目,四、申报材料由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提交申报项目汇总清单、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文本,并提交申报资料真实性保证书、法人社会信用无不良记录承诺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承诺书、项目单位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财务报表、自筹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申报条件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附件:1.上海市2023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申报汇总清单2.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基本格式3.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书4.设施菜田项目生产经营承诺书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