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衡高校、技师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工作提示》文件精神,拟对衡阳市各驻衡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开展求职创业补贴,属于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畴的应届毕业生本人在学生端"湘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专区线上申报并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提交《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及各学校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审核不通过须学校及时反馈毕业生本人,将《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当地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就学校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公示期满后人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按程序申领补助资金,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完成,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学校,应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因特殊情况未能拨付到发放对象的补贴资金,拨付完毕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的凭证于12月底前将纸质档及电子档提供至人社部门,四、部门联合审核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五、审核地点衡阳市教育局六、人社部门联系科室及电话市就业服务中心城乡就业服务科8867033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