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为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加大创新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由计划单列市工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现请名单内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1)对是否为制造业企业进行核实,请企业填写附件2中相关信息,于2023年9月18日下班前发送至海沧区工信局邮箱404436511@qq.com,咨询电话:6057579,附件:1:厦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xlsx2:国家级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数据明细表.xlsx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