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3〕1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职办〔2023〕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贵港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级职称评审范围、对象和条件(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及卫生健康单位申报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等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申报评审程序(一)贵港市各企事业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经单位审核后报送市卫生系列职改办,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职改部门在申报审核完成后还需要把当地民营企业申报单位、申报专业及人数等相关材料报送市卫生职改办汇总报送市职改办,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经单位审核后报送市卫生系列职改办,申报人如实填写《广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破格申报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材料,2023年(含)之前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0〕38号)的学历破格条件报考并通过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的人员,无法查询到证书信息的、在外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职称证书的、2001年之前以评审方式取得中级职称证书的申报人员,2.单位审议答辩、公示拟推荐的申报人及其评审材料、逐级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卫生系列职改办截止时间:10月20日24:00,(二)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单位):1.个人提交申报评审材料截止时间:10月16日24:002.单位审议答辩、公示拟推荐的申报人及其评审材料、逐级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市、区)卫生系列职改办截止时间:10月20日24:00,经审核符合参加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组织的评审的申报人员,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附件:1.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2.广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破格申报审批表3.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与广西援鄂医疗队员情况确认表4.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5.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版)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9月15日文件下载:贵人社发〔2023〕41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贵港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附件1-5.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