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湖区2022年度深化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实施方案》(附件1),对全区2685家企业进行了绩效综合评价,单列评价的规上工业企业411家、主评规下工业企业745家,其他合并评价企业分类结果参照主评企业执行,规上企业按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碳排放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污权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7个指标,规下企业按亩均税收,再根据特殊情形指标生成分类结果(附件2、3),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对南湖区2022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分类结果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区深化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所反映的情况调查核实,联系地址:中环东路南湖区行政中心1135室,区深化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9月14日附件1南政办发〔2023〕41号(编号)关于印发《南湖区2022年度深化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附件22022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公示(规上).xlsx附件32022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公示(规下).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