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家农业部退耕还草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农牧(2016]65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水磨镇人民政府、新街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成立验收组于2021年12月9日对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第一年现场检查验收,现将工程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含双休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鲁甸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1日,监督举报电话:0870-3195017附件:鲁甸县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农户信息表(1).xlsx鲁甸县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第一年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鲁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2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