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开平市促进乘用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开科工商务〔2023〕73号)要求,补贴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贴”的原则,额满即止,截至2023年9月12日18:00,根据各镇(街)、管委会受理窗口上报数据(受理资料尚未最终审核),2023年开平市促进乘用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资金300万元申请额度已达上限,自2023年9月14日起,活动提前结束,不再接受申请,请各镇(街)、管委会向消费者做好解释工作,开平市科工商务局2023年9月13日(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238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