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17]305号)、《关于调增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和放宽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申领条件的通知》(扬人社[2019]17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2023]25号)文件规定,现对审核通过的1116人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扬州市江都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2023年9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公示.xlsx监督电话:0514-80805802扬州市江都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二0二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