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贸企业:根据温州交易团《关于第134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工作的通知》(秋广交温团〔2023〕2号)、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细则》的通知》(温龙商务〔2023〕28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交会展位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开商字〔2019〕1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拟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7日,任何单位如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湾区商务局反映,咨询电话:8696689685851362监督电话:86960581附件:第134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拟分配方案表20230913.xlsx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