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2023年福建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印发了《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按照《公告》遴选程序要求: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乡镇农技、畜牧水产站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土地流转协议和营业执照、培训场所等相关申报材料,所在乡镇农技、畜牧水产站审核签字盖章后,将基地相关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人事科技教育工作中心审核,经我局组织的核实小组对各乡镇遴选择优推荐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进行实地核实,考察合格,拟认定建宁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8个(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月19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附件:拟认定建宁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8个)情况表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