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科技厅5部门共同启动了《浙江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修订工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征求行业专家意见,形成《浙江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予公示,公示期9月13—9月2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浙江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可通过书面形式传真至省商务厅,单位反映请盖公章,个人反映请署实名,并赋联系方式,联系人:赵赛,传真:0571-87051904,附件:《浙江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xls浙江省商务厅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