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和《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布局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应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重大技术创新需求,培育具备建设国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的潜力,优先支持泰安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二、申报方式及条件市技术创新中心应由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业牵头建设,中心命名要体现细分技术领域或方向,格式统一为“泰安市×××××(三级/四级细分领域)技术创新中心”,符合条件的单位经主管部门推荐后向市科技局提出建设意向,市技术创新中心需明确领域和方向、建设模式、重点任务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咨询论证,市科技局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支持建设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单位,启动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四、材料报送各县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各申报单位的建设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推荐,联系电话:6991144邮箱:kjjcgk@ta.shandong.cn附件:1.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docx2.关于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意见.docx3.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docx4.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docx泰安市科技局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