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定于2023年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试鸣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时—10:00,下午15:00—16:00.二、试鸣范围:县城城区范围三、警报信号种类及鸣放程序:1.预先警报,分别于上午9:00和下午15:00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分别于上午9:30和下午15:30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分别于上午10:00和下午16:00鸣放,连续鸣3分钟,望市民相互告知,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特此公告静宁县人民政府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