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王晋生等9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王晋生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181X济南市莱芜区得利五金产品店2孙圣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0058济南市莱芜区圣华粮油店3刘英利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0329济南市莱芜区刘利美容美体店4马新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8311山东正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魏国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250济南市莱芜区左滋右味餐饮店6郝中原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7138济南市莱芜区明佳眼镜店7魏迎军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831济南市莱芜区昌隆酒水批发部8郭乃云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451X济南市莱芜区郭家饲料销售部9王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5532济南市莱芜区弘达工程施工部公示日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