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光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光泽县第二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光泽县第二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下达给你们,经费使用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0〕12号)执行,每人2万元,合计138万元,专项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用、通信补助、保险和培训费用等,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附件:2023年光泽县第二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安排表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光泽县财政局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