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及广东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对2021年第四批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基层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一般性岗位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资料进行了审核(附件1-8),并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共7天,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2022年3月30日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股反映,公示受理电话:0758-8360073附件1、2021年高要区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附件2、2021年高要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3、2021年高要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4、2021年高要区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5、2021年高要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6、2021年高要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7、2021年高要区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8、2021年高要区一般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2021年高要区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第四批).xls附件2:2021年高要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第四批).xls附件3:2021年高要区创业带动就业申请表(第四批).xls附件4:2021年高要区到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第四批).xls附件5:2021年高要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第四批).xls附件6:2021年高要区企业吸纳社保补贴(第四批).xls附件7:2021年高要区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xlsx附件8:2021年高要区一般性岗位补贴申请表(第四批).xls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