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贷款公示〔2023〕第10号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63号)规定,经审查,共有2名贷款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现将拟推荐的贷款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3日,如对公示的贷款人贷款资格有意见或举报,请向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通信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河滨路58号邮政编码:653499联系电话:0877-70165390877-7011808联系人:赵建兵附件:《创业小额贷款拟推荐人员名单》发布单位: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6月29日附件2创业小额贷款拟推荐人员名单推荐部门: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序号贷款申请人性别身份类别贷款类别创业项目经营场所详细地址贷款额度期限1万永良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水果种植新平县戛洒镇戛洒社区曼李18号附1号10万3年2陈有金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铝合金门窗加工新平县古城街道昌源社区坡脚35号20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