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和谐谋发展双爱促振兴”为主题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三、活动安排(一)全面总结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经验(4月),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指导已认定的辽宁省AA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辽宁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对各地创建活动特色品牌企业、园区进行深入指导、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园区创新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方式方法,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根据《辽宁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辽人社规〔2020〕4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辽宁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标准》(以下简称《企业评分标准》)《辽宁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分标准》(以下简称《园区评分标准》),对辖区内已经获得省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称号满三年的企业、园区进行全面复验,制定A级、A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市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认定办法,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将企业培育工作同创建活动相结合,对经培育达到创建标准的企业要适时认定为A级、AA级和谐企业,形成企业培育行动三年工作总结报告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把创建活动作为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将创建活动与宣传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