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文物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根据《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文旅广电联〔2023〕13号)、《长沙县文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县文旅发〔2021〕30号)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文物安全管理经费(第一批)30万元分配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或长沙县财政财务中心实名书面提出,公示时间7天,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联系电话:0731-84013472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图书馆7楼长沙县财政财务中心:联系电话:0731-84011710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商务写字楼8楼附件:长沙县2023年文物安全管理经费(第一批)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