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三、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一)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二)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四、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一)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二)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由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五、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一)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二)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诚信建设法规规范,加快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公务员诚信、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