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各单位、职称申报人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报送材料,评审条件其他内容仍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31号)执行,评审条件分别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5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32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文化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3号)执行,五、申报材料(一)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求申报人应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前须自行对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检查核实,申报人需在申报材料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送(寄)达至我厅职改办,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申报或直接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应根据各级文化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所在职改办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单位推荐意见不明确或不予推荐等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七、报送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一)初、中级职称申报1.2023年10月31日18:00前为个人提交、单位及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呈报材料时间,(二)高级职称申报1.2023年9月6日8:00至2023年10月26日18:00为个人申报、单位和各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和呈报阶段,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