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源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定与监测办法的通知》(源农农〔2022〕161号)精神,并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提出申请,经我局评定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地调查和评议,认为1家合作社达到了河源市源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定标准(见附表),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讨论通过,拟定1家合作社为区级示范社,现予于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12日一9月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联系人:陈晓茉,电话3223039)附件:拟认定区级示范社名单.docx源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