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粤交〔2021〕3号)第三条规定,现对中山市城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提交的市际客运班车调整为市际客运包车的申请进行了核查,拟同意附件所列的2个市际客运班车指标调整为2个市际客运包车指标,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方式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逾期将不予受理,(一)公示期: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3日,共5个工作日,(二)邮寄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1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三)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760-89817193电子邮箱:zsjtvip@163.com中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9月7日中山市城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市际客运班车指标调整为市际客运包车指标明细表序号经营权单位名称标志牌号码线路名称办理意见1中山市城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T1-L2001中山-惠阳同意2中山市城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T1-P1001中山-河源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