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4年江门市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江工信技改〔2023〕27号)转发给你们,组织开展2024年江门市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相关工作,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业企业等),三、入库条件申报市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已在江门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在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即2022年度)内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或核准文件,(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下同)不低于200万元(含200万元,(五)申报本资金的项目及设备未获得过省、市两级财政资金支持,(七)企业为申报前一年(2022年)及申报当年(2023年)的在库规模以上企业,四、工作要求(一)符合完工评价、入库申报条件的企业项目,按照《2024年江门市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之附件2)、《2024年江门市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准备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入库申请材料,(三)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2023年9月28日前报送项目汇总表、项目验收(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及入库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到我局(工业技术股),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4年江门市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zip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2023年9月8日(联系人: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