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3〕50号)文件要求,永吉县工信局会同永吉县财政局组织全县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补贴申报工作,经联合审查,现将本次受理经办的2022年及以前年度内符合省级购置补贴资金初审申报条件的新能源车辆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永吉县工信局运行科,联系人:刘美辰联系电话:64239376附件:永吉县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申报车辆信息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