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35号)、《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信阳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农〔2023〕4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等要求,“四类并进”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种养加销能手培训等各类高素质农民760人,补助资金141万元,安排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260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260人),安排专业种养加销能手培训任务500人,各类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及资金补助标准如下:1.经营管理型,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500元,开展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从事专业农业生产过程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农村电商及社会事业促进者等,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线上学习不少于8学时,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