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局《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经各镇村申报,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共同审核后,拟确定15个村实施村集体经济项目,用于各村根据资源禀赋、产业优势,探索多类型、多渠道、多元化的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最大程度取得经济效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快乡村振兴步伐,现将项目实施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917-4951197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0917-4950103附件:中央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公示附件.xlsx太白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