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2】35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不超过总造价的30%以内补助标准,参照预冷库库容60立方米至125立方米、标准核算投资额10.8万元、非脱贫县补助3万元,预冷库库容125立方米至250立方米、标准核算投资额21万元、按照非脱贫县补助标准6万元,库容超过250立方米的预冷库按照建设总投资资金的30%以内核准给予补助,项目建设实施已完成,并通过第三方专业审计评估验收合格,按照第三方评估提供真实数据,和产地冷藏保鲜项目文件精神规定项目总投资额的30%以内补助标准发放补贴,经局会议研究决定玉山县信药家庭农场等10家经营主体、为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主体进行发放补贴进行公示,现将10家经营主体补助标准情况公示如下:附件:序号申报主体联系人拟建项目名称贮藏农产品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申请补助资金(万元)预冷库(立方米)1玉山县信药家庭农场杨忠義61.2中草药10.220532玉山县瑜丽家庭农场李华140水果22.018063玉山县春云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徐春云126蔬菜21.433864玉山县珂骁种植家庭农场叶建军127.6蔬菜20.195665玉山县成其家庭农场王成其142.8蔬菜20.045766玉山县琪涛种植家庭农场叶建华127.6蔬菜20.195667玉山县启航专业种植合作社陈帅364水果59.7010按照30%以内补贴17.91038玉山县双明众果业家庭农场樊慧玉254.5水果41.9986按照30%以内补贴12.59969玉山县祥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李小平418蔬菜62.3573按照30%以内补贴18.707210玉山县大班山农业专业合作社郑锡飞1500蔬菜127.4360按照30%以内补贴38.2308合计经营主体10家3261.7405.6021120.4479备注: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项目实施主体补助资金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9月18日前向玉山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人:钟长国联系单位:玉山县农业农村局产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