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邮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成效,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成效,三、重点任务(一)完善县域商业网络设施和业态,提高农村商业网点便民服务水平和可持续运营能力,1.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商,支持商贸、电商、农产品流通等企业向生产环节延伸产业链,各地要把县域商业三年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以及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供销等单位相关资金的衔接,省级主管部门制定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达标验收办法,省级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县域商业、农村直播电商发展路径,全面总结评估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工作成果,省级主管部门对照《意见》《通知》和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