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属于改建建设类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令,本项目不属于第29号令中限制类、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总占地面积1.35hm²,均为永久占地,红线宽3.5m,布设长度3.052km,宽约3m,全部布设于永久占地范围内,边坡工程区占地面积0.28hm²,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联系,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4日,为期10个工作日二、公示方式:网站:九寨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g.gov.cn/)三、公众意见收集方式:电子邮箱:1584131222@qq.com监督电话:0837-7711002邮寄地址:九寨沟县双河镇团结村村民委员会(九寨沟县双河镇团结村)邮政编码:623400附件:九寨沟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九寨沟县双河镇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