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续实施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参保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适用范围: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适用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享受方式: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cejy.sc91/org.cn)或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二、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适用范围:个体工商户适用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享受方式:到当地就业部门自行申请三、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适用范围:企业、个体工商户适用期限:长期享受方式:到当地就业部门自行申请咨询电话:0837-68249570837-6824009源:《阿坝州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没有经济“1+2”政策宣传贯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