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18〕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文件、《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20〕2号)文件、《州人社局州财政局人民银行恩施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力度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1〕1号)文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巴东县支行关于印发〈巴东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巴人社文〔2021〕4号)文件要求,通过对邮储银行巴东支行、巴东县农村商业银行、兴福村镇银行巴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巴东支行四家经办银行报送的2023年第二季度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贴息资金报表进行审核,2023年第二季度符合贴息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金额共计2715笔53667万元(其中巴东邮储银行个人贷款228笔4498万元,巴东农商行个人贷款2313笔45610万元,村镇银行个人贷款171笔3425万元、企业贷款1笔100万元,农业银行个人贷款2笔34万元),2023年第二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共计496.338655万元(其中个人贷款贴息495.960877万元、小微企业贷款贴息0.37777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2日,巴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