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咨询电话:0851-24255848(二)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咨询电话:0851-24253248(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企业(社会组织)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的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咨询电话:0851-24255848(四)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组织三类人员(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年度人均收入在万元以上的脱贫劳动力补助标准为500元/人/年,年度人均收入在万元以下的低收入脱贫劳动力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对跨县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给予不超过5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离校5年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咨询电话:0851-24257428三、东西部协作政策(一)就地就近就业补贴县内企业、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农民合作社等就业载体吸纳三类人员(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其他农村劳动力按500元/人给予补贴,其他农村劳动力每满1个月给予每月补贴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