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2023年9月8日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对普惠托育服务的支持力度,第四章认定标准第四条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一)依法备案,于2023年9月20日前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机构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1),于2023年12月29日前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机构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1),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于2023年9月25日前完成对第一批次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审核,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对已认定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复审以及第二批次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审核,由区(市)县发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共同公示托育机构名单和收费标准,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发改部门将认定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名单及资金补助进行汇总后分别于2023年10月8日、2024年2月8日前报市发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见附件4),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发改部门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认定的第一批次普惠性托育机构补助申请相关信息(见附件4)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市级发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24年2月8日将复审通过、认定的第二批次普惠性托育机构补助申请相关信息(见附件4)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市级发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23年下半年拨付认定的第一批次普惠性托育机构2023年1—6月的补助资金,于2024年上半年拨付复审通过的第一批次普惠性托育机构和认定的第二批次普惠性托育机构2023年7—12月的补助资金到普惠性托育机构提供的银行基本账户,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发改部门组织实施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补助资金预算、核定等工作,附件:1.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机构申请表2.承诺书3.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机构托位补贴资金申请表4.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机构申请表托育机构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在镇(街道)托育机构规模核定托位数个机构住所开办时间场所情况机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承诺机构:负责人签字:日期:附件3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机构托位补贴资金申请表托育机构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在镇(街道)托育机构规模核定托位数个联系方式保育费(元/月)托育机构专用账户为保育员、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申请金额申请理由负责人签字:托育机构(盖章)年月日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区(市)县财政部门审批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4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资金补助申请表推荐区(市)县(盖章)序号机构名称备案经营时间认定托位数2023年1—6月2023年7—12月补助总经费市级承担补助费用补助总经费市级承担补助费用合计填报人: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