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根据《印发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金委办发〔2022〕4号)的规定,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共有30家企业30个项目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现对上海金山锦湖日丽塑料有限公司等符合条件的30家企业核定奖励总资金1599079.17元(区本级959447.50元、镇级639631.67元),其中涉及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220000元、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200000元、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950000元、区知识产权保护50000元、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79079.17元,上述专项奖励资金通过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至相关企业,特此通知,附件:1.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创新资金拨付明细表2.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创新资金拨付明细表3.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创新资金拨付明细表4.区级知识产权保护创新资金拨付明细表5.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补助拨付明细表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