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二)打造软件新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五)培育软件新生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二、政策措施(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2.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载体,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配合单位:各区政府)3.推进开源技术发展,积极培育引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对实质新开展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开源软件等产品研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产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9.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鼓励各区对入驻软件名园和软件特色园的企业给予租金补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三、其他事项一是本文件所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强化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