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12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3〕103号)以及烟台市工业运行指挥部《关于开展2023年烟台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要求,我区对纳入评价范围的128家规上工业企业和563家规下工业企业开展了2022年度牟平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现将工作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9月8日-9月1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工业运行指挥部提出,邮箱:mp4316835@126.com电话:0535-4219992附件:1.2022年度牟平区“亩产效益”规上参评企业评价结果2.2022年度牟平区“亩产效益”规下参评企业评价结果牟平区工业运行指挥部2023年9月8日2022年度牟平区“亩产效益”规上参评企业评价结果.xlsx2022年度牟平区“亩产效益”规下参评企业评价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