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经中共沙洋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沙洋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沙洋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沙洋县十里铺镇党委书记何勇、镇长苏海阔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在审计期间,随时向审计组反映审计对象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情况,审计组组长:詹桂芳审计组成员:罗文强卢双琳陈星胡雅楠联系电话:0724-8557301审计组所在单位办公地点:荆门市沙洋县长林路1号电话号码:0724-8551036邮编:448200沙洋县审计局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