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钦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3〕607号)精神,请各县区积极组织辖区企业于2023年9月28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自评和申报,经辖区工信部门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正式上报文件、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详见《通知》附件1)、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及光盘(企业需盖章,各1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黄晓,联系电话:3688611,邮箱:qzzxqy@163.com,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