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路从业单位: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5号)要求,北京市2021年度参加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4月6日,公示期内,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反映,地址:广安门内大街317号电话:010-63047146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22年3月23日附件:北京市2021年度参加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