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保障,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本市实际,我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钦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关于进一步促进钦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有关意见或建议及联系方式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23年9月22日前反馈至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电子信箱:qzszjjfck@qinzhou.gov.cn,电话:0777-2862011,地址:钦州市三沿路1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A201室,邮编:535099,联系人:黄霞晖),意见反馈截止时间至2023年9月22日,我局于2023年9月8日对《关于进一步促进钦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为力争在国庆节前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示期由30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截至通告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