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重庆市商务委等17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商务发〔2022〕9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2023年长寿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60%给予资金支持,每个镇商贸中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60%给予资金支持,四、项目申报条件(一)参与长寿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且建设投资内容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方向的镇级人民政府、有关区级部门和区内注册的市场主体均可申报,(二)申报财政补贴的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为1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三)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四)已获得过各级财政支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七、申报截止日期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9月12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档报区商务委102室,附件:1.2023年长寿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2.项目申报承诺书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2023年9月7日附件12023年长寿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申报日期:年月日申报单位信息申报单位(盖章)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建设地址项目类型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其他建设类型新建()改扩建()建设起止时间总投资额(万元)有效投资额(万元)奖补金额(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预期效益等部门审核意见(签字盖章)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在此次申报的项目,对因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二、项目申报和实施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本项目责任单位近三年无涉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