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建立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目录库的通知》(豫商流通[2023]20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前期企业申报、相关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基础上,会同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和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报经省商务厅批准,将河南华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南佰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两家企业纳入河南省商务厅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企业目录库,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新乡市商务局,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13日监督电话:0373-3699362新乡市商务局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