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鹤峰县就业训练中心对53名农村转移劳动者进行了为期7天的茶叶加工制作培训,经验收合格53人,培训补贴标准为400元/人、补贴金额共21200元,生活补贴标准每天为21元/人、补贴金额共7791元,现对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至3月29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18-5283506,附件:鹤峰县就业培训中心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