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发挥我区东西部协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按照《关于印发万山区2023年“黔货出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万工业商务发〔2023〕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黔货出山”奖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要求,企业从2023年1月1日以来符合2023年“黔货出山”奖励政策的支出,二、有关要求,1.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认真组织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万山区2023年“黔货出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万工业商务发〔2023〕1号)积极申报,并将企业申报资料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至区工业和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逾期不提供申报材料的单位和企业,2.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万山区2023年“黔货出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万工业商务发〔2023〕1号)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准备好相关资料,3.我局将按照程序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公示并拨付款项,联系人:梁芳联系电话:19985468930附件:铜仁巿万山区工业和商务局铜仁巿万山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万山区2023年“黔货出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pdf铜仁市万山区工业和商务局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