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3〕17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市区两级水稻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向全社会公示,详细信息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2023年9月6日至12日,联系电话:局办公室,57675569种植业科,57106652附件:1.2023年六合区市级水稻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案汇总表2.2023年六合区市级水稻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计划表(分街镇)3.2023年度区级水稻生态补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6日分享到:分享到-微信X【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