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漳州市鼓励企业入园进区增产增效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财政局2023年8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漳州市鼓励企业入园进区增产增效的若干措施为全面提升我市标准化工业(产业)园区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三、支持园区企业落地投产(三)在省级及以上工业(产业)园区落地,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给予35万元奖励(含省级补助部分),一次性给予25万元奖励(含省级补助部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五、鼓励园区企业改造升级(六)对实施省、市级重点技改项目的入园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六、鼓励园区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认定的园区内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八)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认定的园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七、提高入园企业奖补额度(十一)对新入园且获评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称号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九、鼓励园区企业绿色发展(十三)对园区内企业实施的年节约2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节能改造项目(500吨以上为省上资金),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家企业当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属地财政2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若干措施》所指的园区系指由县级及以上政府或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划定适当的区域、具有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拥有必要的基础设施和较完善的配套设施、可承接工业项目落地的平台载体。